常在代表统一集团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收购雅虎台湾电子商务业务之结合申报并取得无负担之不禁止结合决定

2024-09-26

常在国际法律事务所代表统一集团就其取得雅虎台湾之电子商务业务办理结合申报,于今年717日取得公平交易委员会 (下称「公平会」) 无负担之不禁止结合决定。统一集团并于919日宣布正式完成雅虎台湾电子商务业务的合资。

依公平会113717日第1709次委员会议决议及新闻稿,公平会表示现阶段之实体通路与网络购物并未全面性双向替代,两者仍属不同产品市场,且目前各实体通路集团发展其会员经济、支付系统,消费者可成为各通路集团之会员,使用各种支付工具、累积消费点数红利,各实体通路集团彼此间具有竞争压力。

综合上述原因及其他考虑,公平会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本件结合,且并未附加任何负担,是近年来零售业相关结合案之难得结果。

(刘致庆合伙律师 / 陈逸竹律师 / 林其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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